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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及报废车辆公开转让公告

2023-12-11 17:56:08.0 来源: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点击数:6324

受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青海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对该公司一批报废资产及报废车辆公开转让。

标的一:报废资产,挂牌价:858649元整,保证金: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元);

标的二:报废车辆,挂牌价:34375元整,保证金:柒万元整(¥70000元);

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及受让条件详询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有意受让者,请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报名,公告期为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5日,并于公告截止日2023年12月25日17时前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竞价方式及时间:进入竞价程序后,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26日,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认受让方。 

 

评估报告.pdf

 

(以下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2、该标的物以交付为准,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不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做承诺,意向受让人需到现场勘查资产后才能报名,评估报告和图片仅供参考,如未实地踏勘,则视为接收本标的物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后果自负;

3、转让方按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受让方提供相应税票;

4、标的一意向受让方需在现场勘查时提供近半年公司社保缴纳证明,清运过程中,涉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需严格遵守转让方相关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航吊拆除四措两案并通过我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吊车等器械操作者需提供相应操作资格证书,航吊拆除时需办理高空作业工作票,进行拆除作业的工作人员需提供高空作业证,并购买相应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拉运现场需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安全员一名(C证及以上);

5、标的二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相关汽车报废资质;竞得人处置车辆完毕后需向转让方提供相应的拆解证明;

6、竞价时请考虑清运、处理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清理费、运输物流费、人工费等一切相关费用,所有清运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7、部分资产可能存在配件不全等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现场踏勘,以现场实物为准,不开展现场踏勘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因部分报废资产现场条件限制,需考虑分批次拉运,竞价时请考虑分批次清运处理情况;

9、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接到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竞价结果通知单》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转让方通知开始拉运时间为准,10日内清运完首批次可清运所有报废资产。暂不可清运报废资产在转让方规定时间内清运完毕;

10、资产需全部清运处理,不允许遗留或放弃处置。

 

 

项目负责人:孙先生 17709712700

业务负责人:祁女士 18697268003

            张女士 17716000795

网络负责人:汪先生 0971-6331015

 

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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